中新经纬9月12日电 (魏薇)近日,持牌支付机构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卡友支付)官网发布一则《支付业务暂停公告》(下称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落地实行,支付机构陆续开始支付牌照换证工作。在已获支付业务许可的178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中,有15家支付公司未换证,其中14家是由于牌照仍处于中止续展状态未能换证,仅卡友支付的牌照仍处于有效期内,但尚未完成换证。
暂停存量商户银行卡收单业务
公告称,因公司管理决策调整,为保护商户及合作伙伴的利益,决定将现有业务运营至2024年9月30日,并在此期间对现有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对存风险隐患的业务进行有序退出和清理。
公告显示,2024年9月30日之后,卡友支付将暂停原有存量商户银行卡收单业务,由于国庆节假因素,清算工作将于2024年10月8日完成前续所有待清算资金后结束。
据卡友支付官网,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专业的金融支付服务企业。2003年初,卡友支付在国内推出了电话支付业务。2012年6月27日,卡友支付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2015年9月,被上市公司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达华智能)收购。
天眼查App显示,目前,卡友支付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达华智能持股比例30%,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3.52%,广州银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此外,王红雨、上官步燕、紫光合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周锐、王昌淦持股比例分别为9.12%、9.045%、6.87%、6.87%、2.075%。
被银行起诉偿还15亿
卡友支付此前卷入一起近15亿元的合同纠纷案中,近日该案件也有了进展。
9月9日,达华智能发布公告称,收到法院裁定书,法院裁定驳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下称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的起诉。公告称,参股公司卡友支付及其卡友厦门公司为被告,涉案金额为14.99亿元人民币。
据达华智能今年3月发布的公告,2016年8月,原告华夏银行厦门分行与被告卡友厦门公司签订多份协议,约定华夏银行厦门分行为卡友厦门公司特约商户提供T+0结算业务,为卡友厦门公司提供T+0垫款资金,卡友厦门公司于T+0的下一个工作日(即T+1)向原告划付等额T+0交易的资金及手续费。
达华智能公告称,因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收单机构从事代付业务应全部通过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进行结算,后引入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汇聚公司)并使用汇聚公司的备付金账户作为代付通道。
2018年9月13日,华夏银行厦门分行停止了前述的T+0代付业务,但卡友厦门公司未能按时于2018年9月13日返还原告代付的14.99亿元交易资金。
随后,华夏银行厦门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卡友公司与卡友厦门分公司共同偿还该代付资金。同时,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认为,上官步燕作为卡友支付的股东兼法定代表人以及卡友厦门公司的负责人,其滥用卡友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其股东有限责任,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套取原告代付资金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原告作为卡友公司的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要求对卡友公司及卡友厦门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王红雨作为上官步燕的配偶,因上述债务发生于两人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红雨应当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关于此次诉讼的影响,达华智能表示,已将公司持有的卡友支付的股权相关投资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影响归母净利润-3.13亿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3亿元。若后期涉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转回,将及时披露信息。
达华智能曾在2023年12月发布的公告中称,卡友支付属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由于其所处行业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较为严格的行业监管政策。卡友支付现取得的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6月26日,上述案件涉及金额较大,且预计审理周期较长,对卡友支付相关经营资质到期后能否再次取得经营资质存在重大影响,进而对卡友支付的评估值将造成重大的影响。
达华智能还表示,卡友支付此次涉诉事项,诉讼涉及的金额远超卡友支付的市场变现价值。依照谨慎性原则,拟将该公司持有的卡友支付的股权相关投资列支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部分,账面价值减至0元,列支为其他非流动资产部分剩余账面价值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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